×

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

*ST華訊連續(xù)三年財務造假:時任19名高管被罰 董事長吳光勝被認定違法情節(jié)嚴重

2021/7/14 10:43:58      挖貝網(wǎng) 李矛

挖貝網(wǎng) 7月14日消息,*ST華訊(華訊方舟,000687)被查出2016年至2018年半年報或年報財務造假,該公司時任19名高管集體被處罰,董事長吳光勝被認定違法情節(jié)嚴重,被罰款30 萬元并被禁入市場10年。

據(jù)介紹,經(jīng)調(diào)查,*ST華訊主要違法行為主要是在2016年至2018年半年報或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,具體如下:

一、《2016 年半年度報告》《2016 年年度報告》中存在虛假記載。

華訊方舟子公司南京華訊通過虛構購銷交易,虛增華訊方舟2016年利潤總額 2881.16萬元,占 2016 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14.44%,其中,虛增2016年上半年利潤總額2267.48 萬元,占 2016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16.1%。

二、《2017 年半年度報告》《2017 年年度報告》中存在虛假記載

南京華訊通過虛構購銷交易,虛增華訊方舟 2017 年利潤總額 11,831 萬元,占 2017 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71.52%,其中,虛增 2017 年上半年利潤總額 7,641.02 萬元,占 2016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94%。

三、《2018 年半年度報告》中存在虛假記載

南京華訊通過虛構購銷交易,虛增華訊方舟 2018 年上半年利潤總額 2,771.79萬元,占 2018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38.09%。

對此,河北證監(jiān)局對該公司實控人、董事長吳光勝、時任常務副總經(jīng)理張沈衛(wèi)、時任財務總監(jiān)張崢、時任董秘王巍、時任董秘李湘平、時任獨董曹健、時任董秘宋晏、時任董秘謝維信等19名高管進行處罰。

其中,吳光勝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已構成情節(jié)嚴重:

第一,吳光勝作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、董事長、前任總經(jīng)理,是上市公司合規(guī)運營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,但吳光勝未能勤勉盡責,未能及時預防和阻止違法行為和損害后果的發(fā)生,放任作為上市公司主要利潤來源的子公司南京華訊連續(xù)三年發(fā)生大比例財務造假行為,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虛假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,嚴重侵害廣大投資者利益。

第二,經(jīng)查,吳光勝的誠信記錄顯示,其因信息披露違規(guī)、對外擔保違規(guī)等事項,已被我局、深圳證監(jiān)局多次采取行政監(jiān)管措施,先后 3 次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。結合案件調(diào)查和日常監(jiān)管中發(fā)現(xiàn)的情況,亦暴露出華訊方舟法人治理不規(guī)范、內(nèi)控缺失的問題,吳光勝對此負有主要責任。

為此,吳光勝被從重處罰:罰款30萬元,禁入市場10 年。

1.jpg